2016年11月17日交易提示
来源:鑫鼎盛期货 时间:2016-11-17 浏览:2118次
2016年11月17日交易提示
尊敬的投资者:
上海期货交易所:
CU1612、AL1612、ZN1612、PB1612、NI1612、SN1612、AU1612、AG1612、RB1612、HC1612、BU1612进入交割月前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调整为17%。
NI1701持仓超过36万手,保证金调整为17%。
RB1701持仓超过135万手,保证金调整为16%。
RU1701、RU1705持仓超过16万手,保证金调整为19%。
RU1701,RU1704-1706、RU1709未出现第二个涨停板,保证金调整为15%,涨跌幅调整为6%(其中RU1701、RU1705保证金为19%)。
大连商品交易所:
I1612、I1704、I1706、I1709未出现第二个跌停板,保证金调整为15%,涨跌幅调整为6%。
郑州商品交易所:
MA1612、FG1612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的第15日开始,保证金调整为15%。
TA1612、ZC1612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的第15日开始,保证金调整为16%。
RS1707未出现第二个涨停板,保证金调整为12%,涨跌幅调整为4%。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IF1611、IH1611、IC1611的最后交易日为2016年11月18日。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
特此通知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