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0日交易提示
来源:鑫鼎盛期货 时间:2016-11-10 浏览:2144次
2016年11月10日交易提示
尊敬的投资者:
上海期货交易所:
AL1612、ZN1612、NI1612、AU1612、AG1612、RB1612、HC1612、BU1612进入交割月前一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调整为15%。
CU1612、PB1612、SN1612进入交割月前一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调整为16%。
NI1701持仓超过36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5%。
RB1701持仓超过150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6%。
RU1701持仓超过16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9%。
RU1705持仓超过12万手,未超过16万手,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7%。
ZN1701持仓超过24万手,未超过28万手,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1.5%。
CU1612-1710出现第一个涨停板,保证金调整为17%,涨跌幅调整为9%。
AL1612出现第一个涨停板,涨跌幅调整为7%。
AL1701出现第一个涨停板,保证金调整为14%,涨跌幅调整为7%。
NI1701、NI1705出现第一个涨停板,保证金调整为16%,涨跌幅调整为9%。
PB1709出现第一个涨停板,保证金调整为15%,涨跌幅调整为7%。
大连商品交易所:
JD1611合约进入交割月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2%。
A1611、B1611、C1611、CS1611合约进入交割月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
J1611、L1611、M1611、P1611、PP1611、V1611、Y1611合约进入交割月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5%。
I1611合约进入交割月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6%。
I1701、I1705、I1709、I1710未出现第二个涨停板,保证金调整为14%,涨跌幅调整为6%。
I1702、I1704、I1706、I1707、I1708出现第一个涨停板,保证金调整为17%,涨跌幅调整为9%。
I1703出现第二个涨停板,保证金调整为19%,涨跌幅调整为11%。
根据大商所发【2016】287号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
自2016年11月10日结算时起,焦炭、焦煤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
自2016年11月11日结算时起,焦炭、焦煤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郑州商品交易所:
RM1611、RS1611、OI1611进入交割月起,保证金调整为23%。
CF1611、FG1611、TA1611、SR1611进入交割月起,保证金调整为24%。
WH1611、MA1611进入交割月起,保证金调整为25%。
FG1710出现第一个涨停板,保证金调整为13%,涨跌幅调整为7%。
RM1701出现第一个涨停板,保证金调整为12%,涨跌幅调整为7%。
根据郑商所发【2016】147、150号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11月11日结算时起:
玻璃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为5%。
动力煤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为6%。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特此通知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