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9月13日交易提示
来源:鑫鼎盛期货 时间:2016-09-13 浏览:2023次
2016年09月13日交易提示
尊敬的投资者:
上海期货交易所:
AG1612持仓超过60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5%。
AL1610持仓超过12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5%。
CU1610持仓超过12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6%。
RU1701持仓超过16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9%。
ZN1610持仓超过12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5%。
铝和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
黄金、白银、铜、螺纹钢、天胶、石油沥青、热轧卷板、镍、锡和锌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
其他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特保客户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根据交易所通知做相同比例的调整。
大连商品交易所:
铁矿石、焦煤和焦炭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调整到13%。
其他品种交易保证金不调整。
豆油和棕榈油的涨跌幅度调整至5%。
郑州商品交易所:
油菜籽和强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0%。
玻璃、菜籽油,甲醇、菜粕、动力煤、白糖、棉花和PTA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3%。
其余品种交易保证金不作调整。
各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最后交易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或者因异常情况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一个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即IF1609合约、IH1609合约、IC1609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16年9月19日。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交割手续费标准为交割金额的万分之一。
特此通知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