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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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铜等期货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来源:鑫期运字〔2026〕10号    时间:2026-01-27    浏览:32次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期发〔2026〕34、35号、上能发〔2026〕5号 的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6年1月28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对部分期货相关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铜、铝、国际铜期货已上市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自2026年1月27日(即1月26日夜盘)交易起,客户在白银、锡期货已上市合约的交易限额调整如下:

    白银期货AG2602、AG2603、AG2604、AG2605、AG2606、AG2607、AG2608、AG2609、AG2610、AG2611、AG2612、AG2701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800手。

    锡期货SN2602、SN2603、SN2604、SN2605、SN2606、SN2607、SN2608、SN2609、SN2610、SN2611、SN2612、SN2701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20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近期国际形势复杂多变,金属品种波动较大,请各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对照表


关于调整铜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交易所

品种

现行标准(%)

调整后标准(%)

结算生效日期

调整前  
(交易所)

调整前
 (公司)

调整前
涨跌幅

调整后  (交易所)

调整后  
(公司)

调整后
涨跌幅

上期所

10

17

±8

11

18

±9

2026.1.28(星期三)结算时起

10

17

±8

11

18

±9

国际铜

10

17

±8

11

18

±9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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