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铜等期货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来源:鑫期运字〔2026〕10号 时间:2026-01-27 浏览:32次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期发〔2026〕34、35号、上能发〔2026〕5号 的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6年1月28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对部分期货相关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铜、铝、国际铜期货已上市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自2026年1月27日(即1月26日夜盘)交易起,客户在白银、锡期货已上市合约的交易限额调整如下:
白银期货AG2602、AG2603、AG2604、AG2605、AG2606、AG2607、AG2608、AG2609、AG2610、AG2611、AG2612、AG2701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800手。
锡期货SN2602、SN2603、SN2604、SN2605、SN2606、SN2607、SN2608、SN2609、SN2610、SN2611、SN2612、SN2701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20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近期国际形势复杂多变,金属品种波动较大,请各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对照表
关于调整铜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 ||||||||
交易所 | 品种 | 现行标准(%) | 调整后标准(%) | 结算生效日期 | ||||
调整前 | 调整前 | 调整前 | 调整后 (交易所)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上期所 | 铜 | 10 | 17 | ±8 | 11 | 18 | ±9 | 2026.1.28(星期三)结算时起 |
铝 | 10 | 17 | ±8 | 11 | 18 | ±9 | ||
国际铜 | 10 | 17 | ±8 | 11 | 18 | ±9 | ||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