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菜粕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来源:鑫期运字〔2025〕10号 时间:2025-03-12 浏览:210次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郑商函〔2025〕193号的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菜粕期货部分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自2025年3月12日结算时起,菜粕期货2505、2507、2508、2509、2511及26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对照表
关于调整菜粕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 ||||||||
交易所 | 品种 | 现行标准(%) | 调整后标准(%) | 结算生效日期 | ||||
调整前 (交易所) | 调整前 (公司) | 调整前涨跌幅 | 调整后 (交易所) | 调整后 (公司) | 调整后涨跌幅 | |||
郑商所 | 菜粕期货2505、2507、2508、2509、2511及2601合约 | 7 | 13 | ±6 | 9 | 15 | ±6 | 2025年3月12日(星期三)结算时起 |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