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调整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来源:大商所发〔2022〕208号 时间:2022-04-13 浏览:1758次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4月15日(星期五)结算时起,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品种期货合约自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的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5%,自交割月份第八个交易日起的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20%不变。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2年4月13日
<< 返回

监控中心 |
人才招聘 |
法律申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13-2014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曙光支路128号福州农商银行总部大楼地上15层01、02半单元 电话:0591-38113228 传 真:0591-38113200
报单电话:0591-38113219 0591-38113225
工信部网站
闽ICP备15023672号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