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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大商所发〔2021〕404号    时间:2021-09-13    浏览:5920次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9月14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将焦煤期货JM2110、JM2111、JM2112和JM2201合约,焦炭期货J2110、J2111、J2112和J2201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15%调整为20%,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8%不变。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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