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来源:鑫期运字〔2026〕18号 时间:2026-03-04 浏览:44次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期发〔2026〕83号、上期发〔2026〕84号、上能发〔2026〕18号、上能发〔2026〕19号的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6年3月4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对部分期货相关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燃料油期货fu2609、fu2610、fu2611、fu2612、fu2701、fu2702、fu2703合约期货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
低硫燃料油期货lu2604、lu2606、lu2608、lu2609、lu2610、lu2611、lu2612、lu2701、lu2702、lu2703合约期货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
原油期货sc2607、sc2608、sc2609、sc2610、sc2611、sc2612、sc2701、sc2702、sc2703、sc2706、sc2709、sc2712、sc2803、sc2806、sc2809、sc2812、sc2903合约期货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况或《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基础上调整。
关于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3月4日(即3月3日夜盘)交易起,客户在燃料油期货已上市合约的交易限额调整为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6000手。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3月4日(即3月3日夜盘)交易起,客户在原油期货已上市合约的交易限额调整为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1200手;低硫燃料油期货已上市合约的交易限额调整为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6000手;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已上市合约的交易限额调整为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5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近期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各品种波动较大,请各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对照表
上期所、能源中心关于调整部分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 ||||||||
交易所 | 品种 | 现行标准(%) | 调整后标准(%) | 结算生效日期 | ||||
调整前 | 调整前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上期所 | 燃料油 fu2609、fu2610、fu2611、fu2612、fu2701、fu2702、fu2703 | 11 | 18 | ±9 | 14 | 21 | ±12 | 自2026年3月4日(星期三)收盘结算时起 |
能源 | 原油 sc2607、sc2608、sc2609、sc2610、sc2611、sc2612、sc2701、sc2702、sc2703、sc2706、sc2709、sc2712、sc2803、sc2806、sc2809、sc2812、sc2903 | 11 | 18 | ±9 | 14 | 21 | ±12 | |
低硫燃料油lu2604、lu2606、lu2608、lu2609、lu2610、lu2611、lu2612、lu2701、 lu2702、lu2703 | 11 | 18 | ±9 | 14 | 21 | ±12 | ||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