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5日交易提示
来源:鑫鼎盛期货 时间:2016-04-25 浏览:2005次
2016年04月25日交易提示
尊敬的投资者:
上海期货交易所:
AU1605、RB1605、AG1605、AL1605、NI1605、HC1605、ZN1605、BU1605进入交割月的前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调整为15%
CU1605、PB1605、SN1605进入交割月前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调整为16%
RU1605进入交割月前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调整为17%
AG1606持仓超过30万手,未超过60万手,保证金调整为13%
AL1606持仓超过24万手,未超过28万手,保证金调整为11.5%
CU1606持仓超过28万手,未超过32万手,保证金调整为14%
RU1609持仓超过16万手,保证金调整为19%
BU1606持仓超过50万手,保证金调整为15%
大连商品交易所:
A1605、B1605、C1605、CS1605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的第15个交易日起保证金率调整为13%
I1605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的第15个交易日起保证金率调整为16%
J1605、L1605、M1605、JM1605、P1605、PP1605、V1605、Y1605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的第15个交易日起保证金率调整为15%
JD1605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的第15个交易日起保证金率调整为12%
A1609、A1703、A1705、A1707、A1709、B1607、B1611、B1703、C1611、C1701、C1703、CS1609、CS1611、
C1609合约未出现第二个跌停,保证金恢复为10%,涨跌幅恢复为5%
根据大商所【2016】97号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4月18日结算时起,对焦煤、焦炭相关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做如下的调整:
焦煤、焦炭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3%,涨跌幅调整为6%
根据大商所【2016】108号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4月25日结算时起,对豆一、豆粕等相关品种的保证金和涨跌幅做如下的调整:
铁矿石的保证金调整为14%,涨跌幅为6%
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豆粕的保证金调整为12%,涨跌幅调整为5%
豆一、玉米和玉米淀粉的保证金调整到10%,涨跌幅调整为5%.
郑州商品交易所:
JR1605、LR1605、OI1605、PM1605、RI1605、WH1605、RM1605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的15号开始,保证金调整为13%
CF1605、FG1605、SR1605、TA1605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的15号开始,保证金调整为14%,涨跌幅调整为4%
MA1605、SF1605、SM1605、ZC1605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的15号开始,保证金调整为15%
RM1607未出现第二个跌停,保证金恢复为8%,涨跌幅恢复为4%
TA1703出现第一个涨停板,保证金调整为13%,涨跌幅调整为7%
PM1605出现第一个跌停板,涨跌幅调整为7%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经公司研究决定, 自2016年04月26日结算时起:
菜粕保证金调整为9%,涨跌幅调整为5%
棉花、动力煤保证金调整为11%,涨跌幅调整为5%
中金所: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