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2日交易提示
来源:鑫鼎盛期货 时间:2015-11-12 浏览:2010次
2015年11月12日交易提示
尊敬的投资者:
上海期货交易所:
BU1511、AU1511、AG1511、AL1511、RB1511、HC1511、ZN1511交割日前2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5%;
CU1511、PB1511、WR1511、NI1511、SN1511交割日前2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6%;
RU1511交割日前2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7%;
AU1512、AG1512、AL1512、RB1512、HC1512、ZN1512进入交割月前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CU1512、PB1512、WR1512、NI1512、SN1512进入交割月前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BU1512合约交割月前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
FU1512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
RB1601合约持仓量大于120万手,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
AL1601合约持仓超过24万手,按交易规则,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5%;
CU1601合约持仓超过28万手,按交易规则,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
NI1601合约持仓超过36万手,按交易规则,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RU1605合约持仓超过12万手,按交易规则,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
大连商品交易所:
A1511、B1511、C1511、CS1511合约进入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
I1511、J1511、JM1511、L1511、M1511、P1511、PP1511、V1511、Y1511合约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5%;
JD1511合约进入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2%;
B1607第二日未涨跌停,保证金比例恢复为8%,涨跌幅恢复为4%;
CS1601首日涨停,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幅调整为6%;
CS1605首日涨停,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幅调整为6%。
郑州商品交易所:
JR1511、LR1511、OI1511、PM1511、RI1511、RM1511、RS1511、WH1511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
CF1511、FG1511、ME1511、SR1511、TA1511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4%;
MA1511、SF1511、SM1511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5%;
SM1601第二日未涨跌停,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0%,涨跌幅恢复为4%;
SF1601首次跌停,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涨跌幅调整为7%;
SM1605首次涨停,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涨跌幅调整为7%。
中金所:
特此通知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