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4日交易提示
来源:鑫鼎盛期货 时间:2015-11-04 浏览:1886次
2015年11月4日交易提示
尊敬的投资者:
上海期货交易所:
AU1511、AG1511、AL1511、RB1511、HC1511、ZN1511进入交割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
CU1511、PB1511、WR1511、NI1511、SN1511进入交割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
BU1511合约交割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2%;
AU1512、AG1512、AL1512、RB1512、HC1512、ZN1512进入交割月前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CU1512、PB1512、WR1512、NI1512、SN1512进入交割月前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BU1512合约交割月前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
RB1601持仓量大于150万手,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AL1601合约持仓超过24万手,未超过28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1.5%
NI1601合约持仓超过36万手,按交易规则,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大连商品交易所:
A1511、B1511、C1511、CS1511合约进入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
I1511、J1511、JM1511、L1511、M1511、P1511、PP1511、V1511、Y1511合约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5%
JD1511合约进入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2%;
B1607合约第二日未跌停,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涨跌幅比例为4%;
I1512合约第二日未跌停,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幅比例为5%;
郑州商品交易所:
JR1511、LR1511、OI1511、PM1511、RI1511、RM1511、RS1511、WH1511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
CF1511、FG1511、ME1511、SR1511、TA1511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4%;
MA1511、SF1511、SM1511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5%;
SM1605合约未连续涨停,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幅调整为4%;
中金所: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