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7日交易提示
来源:鑫鼎盛期货 时间:2015-08-27 浏览:1884次
2015年8月27日交易提示
尊敬的投资者:
上海期货交易所:
RB1509、Ag1509、AU1509、AL1509、HC1509、ZN1509进入交割月前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NI1509、PB1509、WR1509、BU1509、CU1509、SN1509进入交割月前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RU1509合约第二日未跌停,且进入交割月前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
FU1509合约进入最后交易日前二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8%
FU1510合约进入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十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
RU1601持仓量超过16万手,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
大连商品交易所:
A1509、B1509、C1509、CS1509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15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I1509、J1509、JM1509合约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5个交易日起,保证金调整为14%
L1508、M1509、P1509、PP1509、V1509、Y1509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15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郑州商品交易所:
CF1509、SR1509、TA1509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日历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期间交易日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
JR1509、LR1509、OI1509、OM1509、RI1509、RM1509、RS1509、WH1509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日历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期间交易日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FG1509、SF1509、SM1509、TC1509、MA1509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日历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期间交易日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LR1601合约首日涨停,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幅比例调整为7%
中金所:
根据市场运行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
(一)自2015年8月26日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由目前合约价值的12%提高到14%,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买入持仓交易保证金,由目前合约价值的12%提高到14%;
(二)自2015年8月27日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进一步提高到合约价值的17%,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买入持仓交易保证金进一步提高到17%;
(三)自2015年8月28日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再进一步提高到合约价值的22%,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买入持仓交易保证金再进一步提高到22%。
自2015年8月26日(星期三)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提高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一律实行公司交易保证金,取消特殊交易保证金,(特殊法人除外)。
特此通知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