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1月21日交易提示
来源:鑫鼎盛期货 时间:2020-01-21 浏览:1566次
准和涨跌停板幅度分别调整为13%和5%;
焦炭、焦煤、纤维板和胶合板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郑州商品交易所:
CJ2002合约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日历日起,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
CY2002、FG2002、MA2002、SM2002、UR2002合约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日历日起,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SF2002、TA2002、ZC2002合约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日历日起,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2020年1月21日结算时起
除菜籽、粳稻、晚籼稻、普通小麦、早籼稻和强麦外,其他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7%;
除菜籽外,其他品种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7%。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自2019年12月23日起上市交易,我司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的保证金调整系数为15%,最低保障系数为0.5。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0年1月21日结算时起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特保客户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按此公司通知同步调整。
特法客户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按交易所通知同步同比例调整。
以上所有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收取标准与此通知规定的不同时,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2020年1月31日(星期五)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棕榈油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5%和12%,其余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
特此通知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