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14日交易提示
来源:鑫鼎盛期货 时间:2018-06-14 浏览:2078次
尊敬的投资者:
上海期货交易所:
CU1807、AL1807、ZN1807、PB1807、NI1807、SN1807、AU1807、AG1807、RB1807、HC1807、BU1807、RU1807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保证金调整为17%
RU1809合约持仓超过16万手,保证金调整为19%
RU1901合约持仓超过12万手,未超过16万手,保证金调整为17%
AL1807合约持仓超过24万手,未超过28万手,保证金调整为14%
NI1807、NI1809合约持仓超过36万手,保证金调整为17%
大连商品交易所:
V1808合约未出现第二个涨停板,保证金调整为13%,涨跌幅调整为5%
B1807合约出现第一个跌停板,保证金调整为16%,涨跌幅调整为8%
郑州商品交易所:
苹果期货合约根据交易所通知,保证金调整为14%,涨跌幅调整为6%,其中AP1807合约保证金调整为30%
动力煤期货合约根据交易所通知,保证金调整为14%,涨跌幅调整为6%
菜籽油期货合约根据交易所通知,保证金调整为12%,涨跌幅调整为5%
棉花期货合约根据交易所通知,保证金调整为12%,涨跌幅调整为5%
CY1811合约未出现第二个涨停板,保证金调整为10%,涨跌幅调整为5%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IF1806合约、IH1806合约、IC1806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18年6月15日(本周五)。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若2018年6月14日(星期四)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原油期货合约保证金由12%调整为13%,涨跌幅由5%调整为6%。
2018年6月19日(星期二)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以上所有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收取标准与此通知规定的不同时,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特此通知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