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4日交易提示
来源:鑫鼎盛期货 时间:2017-11-24 浏览:1548次
尊敬的投资者:
上海期货交易所:
CU1712、AL1712、ZN1712、PB1712、NI1712、SN1712、AU1712、AG1712、RB1712、HC1712、BU1712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调整为17%
RB1801合约持仓超过150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8%
RU1801合约持仓超过16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9%
NI1801合约持仓超过24万手,未超过36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5%
RU1805合约持仓超过16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9%
AL1801合约持仓超过32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7%
大连商品交易所:
JD1712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第十五个交易日起,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5%
L1712、M1712、P1712、PP1712、V1712、Y1712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第十五个交易日起,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6%
郑州商品交易所:
FG1712、MA1712、SM1712合约进入交割月前一月第16日,保证金调整为15%
SF1712、TA1712、ZC1712合约进入交割月前一月第16日,保证金调整为15%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特此通知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