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夜盘交易时段可下达跨期套利指令
来源:上海证券报 时间:2014-07-03 浏览:2789次
⊙记者 朱贤佳 ○编辑 龚维松
大商所夜盘上线在即,昨日大商所发布信息,提示会员和投资者夜盘交易相关注意事项,并就投资者关心的夜盘交易期间的强平操作及套利交易指令等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在交易指令方面,棕榈油和焦炭在夜盘交易时段可下达跨期套利指令,但暂无法使用跨品种套利指令。
交易所提示,夜盘交易推出后,交易日是指从前一个自然日的夜盘交易时段开始、至当天日盘交易时段结束的一完整交易时段,其中夜盘交易时段为一个单独的夜盘交易小节,日盘交易时段包含第一节、第二节和第三节。如果遇到法定节日,法定节日前的第一个自然日21:00至次日2:30不进行夜盘交易,假日后的第一个自然日正常进行夜盘交易。
在集合竞价方面,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其开盘集合竞价在夜盘交易时段开始前五分钟内进行(20:55-21:00),日盘交易时段不再集合竞价;如当日无夜盘,则集合竞价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的日盘交易时段开始前五分钟进行(08:55-09:00)。未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其开盘集合竞价在日盘开始前五分钟进行(08:55-09:00)。
在风险管理上,夜盘交易小节的强行平仓先由会员自己执行,除交易所特别规定外,对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其自己平仓的时限为夜盘交易小节和第一节交易时间内;对未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其自己平仓的时限为第一节交易时间内。若上述时限内会员未执行完毕,则由交易所强制执行。因结算准备金小于零而被要求强行平仓的,在保证金补足至最低结算准备金余额前,禁止相关会员的开仓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