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焦煤、焦炭品种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来源:鑫期风字〔2017〕8号 时间:2017-04-07 浏览:5136次
关于调整焦煤、焦炭品种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商所文件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4月10日结算时起,焦煤、焦炭期货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调整至18%,涨跌幅比例仍为9%。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账户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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