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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乌龙指”投资者索赔超500万

来源:鑫鼎盛期货厦门营业部转自新京报    时间:2014-06-11    浏览:2765次

    新京报讯 (记者李蕾)继本周一首批37件“光大乌龙指”民事索赔案交换证据后,昨日,第二批16件“光大乌龙指”民事索赔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交换。据计算,目前总计53位投资者共索赔约520万

    最大单笔索赔五十余万

    去年8月16日,光大证券因套利交易误操作,大量买入股票,造成当天A股瞬时大涨。随后光大证券又在未公告的情况下,通过反向在ETF和期货市场中套利以减少损失。此操作随后被证监会认定为内幕交易。

    昨日16件民事索赔案的代理律师为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他表示此次原告因“光大乌龙指”影响,造成他们分别在ETF、样本股和股指期货上面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损,本次索赔金额共计200万元左右。

    6月9日首批37件“光大乌龙指”民事索赔案亦在法庭交换了证据,索赔金额自1万至50余万元不等,共计320万元。由此测算,目前光大证券“乌龙指”民事索赔案中总计有53位投资者索赔约520万元。

    据许峰等律师透露,双方在法庭上提交了证据,光大证券提交的证据主要是公司《策略投资部业务管理制度》、多个时段光大证券交易量图表等证据;而索赔的投资者方面提交的证据主要是证监会对光大证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投资者相关证券交易对账单等。双方分歧的焦点主要是该案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光大是否该承担投资者损失等。

    光大拒绝庭外和解

    “法庭曾询问过光大证券是否愿意庭外和解,光大证券方面态度很强烈地明确拒绝了。”许峰说。初步预计的开庭是在7月中下旬。

    “光大证券提出申请中止索赔案的审理,要等杨剑波案在北京判决之后,再行审理投资者索赔案。”律师说,光大证券认为“杨剑波案”尚未判决,是否构成内幕交易没有定论,申请中止索赔案的审理。

    杨剑波是原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是“光大乌龙指”案主角,证监会对其作出终身禁入市场的处罚,随后杨剑波一纸诉状将证监会告上法庭。该案也在审理中,目前尚未判决。

    但原告方表示,杨剑波案与光大证券是否构成内幕交易无关,在证监会的处罚出来后,光大证券并未提出异议;且杨剑波也不是民事索赔案的被告,对他的判决不会对本案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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