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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合约内容

来源:网络公开信息    时间:2008-05-08    浏览:2725次

股指期货合约内容
          

 股指期货交易是以股票指数为基础的交易。其标的物的主要内容简介如下。

  1.合约乘数

  在股指期货中,其指数值是货币化的,也就是说,期货的股票指数代表一定的货币金额。它等于指数值乘以一个固定金额,这个固定金额就是“合约乘数”。

  股指期货是用指数的点数来报出它的价格。例如,在香港上市的恒生指数期货合约规定,合约乘数为50港币,与期货恒生指数的乘积就得到一个合约的总价值。若期货市场报出恒生指数为15000点,则表示一张合约的价值为750000港币。而若恒生指数上涨了100点,则表示一张合约的价值增加了5000港币。

  2.最小变动价位。

  股票指数期货的最小变动价位,也以一定的指数点来表示。如香港恒生指数期货的最小变动价位是1个指数点,由于每个指数点的价值为50港币。因此,就一个合约(或称一手)而言,其最小变动价位为50港币。

  3.每日价格波动限制。

  自1987年10月股灾以后,绝大多数交易所对其上市的股票指数期货合约规定了每日价格波动限制,类似于我们通常说的涨、跌停板制。各个交易所的规定各不相同,这种不同即在限制的幅度上,也表现在限制的方式上。同时各交易所还经常根据具体情况对每日价格波动进行具体限制。

  在限制的方式上,有涨、跌停板制和熔断机制,有的交易所只用一种,有的交易所两种限价方式同时存在。

  熔断机制,是当行情波动幅度达到交易所所规定的幅度即熔断点时,交易所会暂停交易一定时间,一般是10分钟,而后再开始正常交易,这时,将在更大一点的熔断点内交易。一般只设两个不同幅度的熔断点。

  4.结算方式

  股指期货当然是以现金方式结算,并且是按期货的规律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即,投资者账户中每天的履约保证金不能出现负数。

  每个交易所的结算结算价定价法略有不同,但一般来说都是如下:

  对于每天的结算,是以当天最后一小时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作为交易收盘后的结算价格。

  对于到期日的结算,也就是交割结算,是以当天股票现货指数每5分钟取样算术平均价格,按最小变动价位取整后,作为结算价。特殊情况下交易所有权调整计算方法。

  5.交割方式

  股指期货是采用现金交割方式,在前面已有叙述。

  股指期货合约都有到期时间,它的最后交易日和最后结算日是同一天,都是指合约到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7.合约价值

  合约乘数乘以股指期货点数,就得到合约价值。

  如果再乘以保证金比例,就得到做一手股指期货合约应占用的保证金数额。

  8.合约月份

  是指股指期货到期的月份,同一个股指期货是以不同的合约月份,来区分不同合约的。

  一般地,一个股指期货合约其“合约月份”分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即最多四个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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