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您的位置:首页--投资者教育--其他

股指期货结算规则

来源:网络公开信息    时间:2010-07-14    浏览:2917次

股指期货结算规则
           

 1. 结算是什么?

  结算业务是指期货交易所根据交易结果、公布的结算价格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交易双方的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及其它有关款项进行资金清算和划转的业务活动。

  2. 结算有哪些制度?

  期货交易所结算制度中最重要的是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保证金制度,如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结算担保金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等。对金融期货的结算,交易所一般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如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对结算会员结算,结算会员对其受托的客户、交易会员结算,交易会员对其受托的客户结算。

  3. 什么是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当日交易结束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对结算会员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结算准备金。

  结算会员在中金所结算完成后,按照上述原则对投资者及非结算会员进行结算;非结算会员按照前款原则对投资者进行结算。

  4. 什么是当日结算价?

  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合约最后一小时无成交的,以前一小时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该时段仍无成交的,则再往前推一小时。以此类推。合约当日最后一笔成交距开盘时间不足一小时的,则取全天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合约当日无成交的,当日结算价计算公式为:当日结算价=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其中,基准合约为当日有成交的离交割月最近的合约。

  5. 什么是保证金制度?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结算准备金是指结算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是指结算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履约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当买卖双方成交后,交易所按照保证金标准向双方收取交易保证金。

  客户开户后,要在资金账户里存入交易保证金才能进行股指期货交易,开仓买卖股指期货合约时,账户中相应比例的交易保证金会被冻结,而不是被交易所转走,等客户平仓后这部分交易保证金会被解冻,成为可用资金。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股指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0%。期货交易过程中,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一般期货公司收取的保证金标准都比交易所的标准高出3至5个百分点,以应对市场价格风险。

  6. 交易所每日结算主要有哪些内容?

  1)交易处理和持仓管理,就是每天交易后要登记做了哪几笔交易,持仓是多少。2)结算管理,就是每天要对持仓和交易进行盈亏、保证金和费用等资金项目的结算。就结算会员而言,当日结算时,结算会员账户中的交易保证金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部分从结算准备金中扣划,交易保证金低于上一交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部分划入结算准备金;当日盈利划入结算准备金,亏损从结算准备金中扣划;当日费用从结算准备金中扣划。3)风险管理,对结算对象计算保证金,评估风险。以结算会员为例,每天结算完毕后,结算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余额低于最低余额标准时,该结算结果即视为中金所向结算会员发出的追加保证金通知,两者的差额即为追加保证金金额。结算会员会向交易会员和受托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交易会员向自己的受托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

<< 返回

监控中心 | 人才招聘 | 法律申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13-2014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曙光支路128号福州农商银行总部大楼地上15层01、02半单元  电话:0591-38113228  传 真:0591-38113200
报单电话:0591-38113219     0591-38113225

工信部网站

闽ICP备15023672号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