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教育
注意股指货中“移仓”的特殊含义
来源:网络公开信息 时间:2010-07-22 浏览:2927次
股指期货中的移仓概念与商品期货中通常所指的移仓是有区别的。我们就以高盛商品指数基金的移仓操作来加以简要说明。
目前,全球有6大商品指数最受基金追捧:高盛商品指数(GSCI)、道琼斯-AIG商品指数(DJAIG)、德意志银行流动商品指数(DBLCI)、罗杰斯国际商品指数(RICI)、标准普尔商品指数(SPCI)、路透/Jefferies CRB商品指数(RJ/CRB)。自2002年美元贬值以来,全球商品价格持续走高,大量资金开始买入商品指数基金,后者随之介入原材料市场,包括金属、能源、粮食品种等。据估计,大约有400亿-500亿美元资金投资到这6种商品指数相关金融工具中,其中大部分资金与高盛商品指数(GSCI)挂钩。高盛商品指数吸引了近300亿美元追踪该指数的基金,其他主要商品指数共吸引了100多亿美元资金。高盛商品指数基金介入商品期货的目的就是规避通货膨胀风险,所以,当指数基金进入期货市场时,只是单向做多,从来不做空。只要有新的资金购买基金份额,其操作永远不会停止。当指数基金买入商品期货后,会一直持有这些头寸,主要方式是不断向远期移仓。按高盛商品指数基金的有关规定,每个月的第5个交易日到第9个交易日,是指数基金将近月的多头部位移向远期合约的时间。也就是说在这五个交易日内,指数基金每天都会将近月合约的20%的持仓平掉,转而在随后的远月合约中买入20%的持仓。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的征求意见稿中第六章详细论及了客户移仓。大家要注意,在这里所提及的移仓与我们前面商品期货交易中所指的移仓的差异。第六十二条规定,会员因故不能从事金融期货经纪业务或发生合并、分立、破产时,由会员提出移仓申请并经交易所批准,或者中国证监会要求移仓的,交易所可对该会员进行客户移仓。第六十三条规定,会员提交的移仓申请材料须包括移出会员及其客户、移入会员同意移仓的声明书及需要移转的客户持仓的详细清单。移入会员或移出会员为交易会员的,还须提交其委托结算的结算会员同意移仓的声明书。在随后的几条中规定,移仓申请批准后,交易所通知会员约定移仓日。交易所将在约定移仓日的当日结算完成后,为会员实施客户移仓,并提供移转的客户持仓清单由移入会员、移出会员确认。移入会员或移出会员为交易会员的,还应当将移转的客户持仓清单提交给其委托结算的结算会员确认。移仓内容包括客户的持仓及相应的交易保证金。会员应当核对移转的客户持仓清单,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由此我们可以清楚了解到,股指期货交易过程中客户移仓是会员因故不能从事金融期货经纪业务或发生合并、分立、破产时,由会员提出移仓申请并经交易所批准,或者中国证监会要求而移仓的。从这小小的“移仓”对比中,我们发现,学习股指期货业务规则需要认真细心,需要与其它业务规则进行必要的对比。加深对规则的理解,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参与和利用这一风险管理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