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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投资,从我做起 ”专题]-案例一:通过对赌平台买卖“现货贵金属”
来源:期货日报 时间:2018-05-11 浏览:3143次
经前期线索获悉,国龙金融集团有非法经营期货的嫌疑。2017年2月17日,深圳警方突击检查位于福田区翰森大厦的国龙金融集团,经过搜查、审讯等取证工作,依法刑拘37名犯罪嫌疑人,查封3家涉嫌非法期货的公司,查扣一批账簿、凭证及涉案电脑。
在此案中,广东国龙公司与多家交易平台约定,由交易平台提供平台,以“现货交易”为依托,采用标准化合约、做市商集中交易、T+0双向交易、高杠杆、保证金强制平仓等期货交易方式作为交易规则,由广东国龙提供商品,招揽投资人在平台上向广东国龙买卖“现货贵金属”,投资人在交易平台的买单和卖单都由广东国龙接单,从而使广东国龙和其名下的投资人形成实质上的对赌关系。
交易平台与广东国龙约定,广东国龙以其名下投资人的保证金总量为基准,按一定比例向平台缴纳保证金,广东国龙和其名下投资者在交易平台均有保证金账户,平台负责广东国龙和其名下投资者的交易结算,在结算时,投资人亏损的钱由平台在系统中从投资人的保证金账户划归至广东国龙的保证金账户,投资人盈利的钱由广东国龙的保证金账户划归至投资人账户,同时投资人须向交易平台缴纳交易手续费,费率为投资人保证金加杠杆后的万分之八,交易平台分取其中万分之三,广东国龙分取剩余万分之五。
操作手法:
Step1:在运营中,广东国龙高层向市场部业务员们提供投资人资源,要求业务员以虚构的身份结识投资人,在取得对方信任后,刻意隐瞒高额交易手续费,以及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存在对赌关系等事实,诱骗投资人到与公司合作的交易平台进行“现货”交易。同时广东国龙将部分犯罪嫌疑人包装成“资深分析师”推荐给投资人,分析师、业务员们再以“分析师建议”的名义指导投资人进行操作。
Step2:在投资人盈利较多时,分析师、业务员会故意提供反向行情给投资人,导致投资人亏损,或者诱骗投资人频繁交易以获取高额手续费,又或者诱使投资人重仓操作,导致投资人爆仓,在投资人亏损后,公司会以更换分析师、业务员、承诺带投资人赚回来等方式诱使投资人继续追加保证金。
广东国龙后台部、风控部负责监控公司及代理商、投资人的账户情况,当投资人盈利较多时,广东国龙会通知交易平台风控,由平台将投资人的账户冻结,投资人无法交易和提取盈利。招商部和国龙汇金总经理带领其部门员工以交易平台会员单位的身份和广东国龙公司的名义招揽介绍代理商成为交易平台的会员单位,代理商再以相同模式招揽投资人到交易平台进行“现货”交易,广东国龙、国龙汇金与代理商从投资人的亏损和手续费中分成;分析师、业务员、招商部员工均从其名下投资人或代理商交易手续费中分取提成。
经检察机关批准,福田分局以诈骗罪逮捕29名犯罪嫌疑人。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深挖扩线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