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教育
“12.4”普法宣传-防范非法证券活动风险—投资者教育典型案例
来源:中国证监会 时间:2010-11-22 浏览:3266次
防范非法证券活动风险
——投资者教育典型案例
近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短信、电话、软件等媒体或工具,通过传播虚假信息、夸大宣传、提供黑马、免费荐股、承诺收益、收益分成等手段,招揽会员或客户,推荐股票、在线咨询或代客理财,非法开展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委托理财活动,骗取投资者钱财,损害证券市场正常秩序,危害很大,影响恶劣。参与非法证券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我们特别编印了一些非法证券活动典型案例,提醒投资者提高辨识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带来财产损失。
(一)通过非法网站、博客以及QQ、MSN、UC等聊天工具招收会员或客户,推荐黑马等方式,骗取投资者钱财。
案例1:投资者张某在搜狐网首页证券投资栏目,发现几条信息,标示“6只股100%涨停”、“杨百万18亿买3股”、“私募拉升3只黑马”、“看明日6只涨停股”。
张某很好奇,点击一条,发现是名为“上海中信证券”的网站,网站顶部写着“公司被中国证券协会评为十大优秀证券网站”,并附有多种资质的电子证书样式。网站上有大量荐股“实战”业绩展示,还有包含各大研究机构知名分析师在内的分析师专家团队,处处都留有“强力个股推荐”、“精确市场预测”、“实战业绩”、“涨停板股票服务”等信息,并预留电话和银行个人账户,招收会员。
张某拨打了网站预留的手机号码,对方声称姓陈,说本公司是从事股票投资的专业公司。张某说:“网上这些公司很多都是骗人的,我不信你们。”陈姓接线员说:“我们公司资质可以在网上查询,你也可以通过搜狐等门户网站证券栏目相关广告链接查询,这个你就不用怀疑了。”他接着很耐心地介绍公司近一段时间以来抓住了很多涨停板,公司实力很强,非常专业,口头保证15个交易日就能获利100%。张某心动了,当即向 “陈某”账户汇了季度服务费9380元,对方也传真了一份已盖章的服务合同。
此后数周,张某按陈某的指示,连买数只所谓的“牛股”,却连连下跌。张某心生悔意,想讨回服务费,打电话找陈某,发现电话无人接听,再去登陆“上海中信证券”网站,也登不上去了。
手法分析: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主要门户网站、主要财经网站以及热门股吧,假冒合法证券公司名义,设立山寨证券公司网站招揽客户,企图鱼目混珠,混淆视听。这些网址多为数字或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如www.1678888.cn, www.gp787.cn,www.38baidu.com, www.gp3334.cn。不法分子往往声称公司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并刊登了各类虚假的资质证书。在收费时,通常会要求投资者将款项汇到个人银行账户中。一旦投资者上当汇款,这些所谓的专业人士和专业投资网站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专家提醒:非法网站多利用网络虚拟环境,假冒合法机构名义,公布虚假的专业资质证书、专业团队,利用提供涨停板股票等营销策略,引诱投资者上钩。投资者一定要高度警惕,可通过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者保护基金网站或证券公司营业场所验证网上“山寨证券公司”的真实性,不要将钱打入山寨网站预留的个人账户中。
案例2:投资者李某在浏览某知名门户网站时,看到一个财经博客,该博客发布了“重大借壳机会,潜在暴力黑马”等40多篇股评、荐股文章。评论栏目中,一些匿名人士回复:“绝对高手”、“好厉害,我佩服死了”、“继续跟你做”等。
李某通过博客中提供的QQ号码与博主取得了联系,缴款3600元成为其会员。博主随后推荐了几只股票,连续下跌,李某遭受重大损失,追悔莫及。
手法分析:网络上的所谓专业证券投资公司和股票专家基本上都不具备证券相关业务专业资质,通常通过片面甚至虚构的荐股业绩吸引投资者眼球,通过选择性评论抬高自己声望,通过欺诈手段骗取投资者钱财。
专家提醒:博客是发表言论的虚拟环境,通过博客招揽客户、推荐股票、收取费用,已触及非法证券活动法律底线。投资者接受投资咨询服务,应当选择合法的机构和专业人员。浏览网络信息,要防止被收费博客中的虚假信息和夸大、片面宣传所诱惑,带来财产损失。
(二)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发布“免费荐股”广告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
案例3:投资者范某看到某省卫星电视“涨停最前线”节目,受邀嘉宾阎某,在节目中大肆渲染公司荐股业绩,并称“要想免费获取涨停股票,赶快拨打节目下方的热线电话”。
范某经受不了诱惑,拨打了该热线电话,电话那头的接线员非常热情地介绍了该公司炒股的骄人业绩以及跟着电视节目中“老师”炒股可以达到的预期收益,声称只要交纳会员费后,就能跟着电视节目中的“老师”炒股了,“老师”会推荐涨停股票。
之后数日,范某抵挡不了该公司持续不断的电话攻势,就想先交钱碰碰运气,于是给该公司汇了4000元会费。刚开始,公司推荐的股票确实有上涨,甚至出现涨停,但没料到此后“老师”推荐的股票却一路下跌,范某懊丧不已。
手法分析:不法分子通常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利用电视节目中“老师”良好的“口才”和“话术”,对自身的荐股能力和荐股业绩进行不实、夸大甚至虚假宣传,进而通过发布“免费荐股”、“推荐黑马”等广告,诱骗投资者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在获取投资者的联系方式之后便展开强有力的电话攻势,反复向投资者推荐股票,骗取服务费用。
专家提醒:“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电视股评“老师”多数口才很好,形象也不错,“表演”也很生动,多在早盘和夜间活动,但往往并非真正的投资专家,甚至缺少基本的证券知识,有的还不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投资者不可轻信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上的股评“老师”和免费“送”股活动,也不要轻易泄露个人电话号码和个人资料,对陌生荐股来电要保持高度警惕。发现电视台证券节目不规范的,可及时向广电管理和证券监管部门举报。
(三)以出售炒股软件为名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
案例4:北京投资者李某在H省电视滚动播出的“涨停先锋”证券节目上看见一名证券分析师有声有色地宣传某公司的炒股软件,声称该软件能准确揭示股票买卖点,并免费推荐了几只股票。
李某见这几只股票确实上涨,便拨打了电视上的电话,接电话的业务员信誓旦旦地说,只要购买软件成为会员就会有股票信息提供,保证稳赚不赔。业务员还声称:“你不相信我,电视台你总该相信吧!你也可以到《H周刊》等知名证券报刊查询我们的广告,我们能及时知道主力资金动向,跟私募有合作”。李某因近期市场震荡,股票套牢,便心急如焚地花5000元购买了该软件,使用期为3个月。
不久,李某发现该软件的实际效果与宣称内容大相径庭,遂向公司提出退款。公司则称可以免费给李某展期1个月,并推荐有内幕消息的股票。随后,李某每次都是高买低卖,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陷入重度亏损的境地。
手法分析:证券软件具有一定的技术和信息含量。不法分子利用软件所谓的“高科技”特点,“有交易所数据作支撑”,以销售软件为幌子,实质提供荐股服务,获取经济利益。一是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告中进行夸大宣传,吸引眼球;二是业务员销售软件,吹嘘软件的“神奇”;三是通过人工提供或调节软件“股票池”,达到其目的;四是声称软件只是工具,“要好股票,就加入公司会员,由专家指导”。投资者一旦购买了软件,跟着冒牌“专家”炒股,往往带来亏损。
专家提醒:荐股软件,是以历史交易数据为基础,通过一定的计算方法,对股票未来价格进行预测,有其固有缺陷和使用条件。没有“稳赚不赔”的软件。投资者使用软件,要保持理性的投资心态,不要被任何高额回报的口头承诺或“准确预测买卖点”等广告语所蛊惑。
(四)以私募基金、内幕消息为幌子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
案例5:投资者张某在家接到电话,对方称自己是国内某知名私募基金公司,资金实力雄厚,有“内幕消息”,正在跟实力机构一起坐庄,愿意带着客户一起发财,公司网站有以往操盘“战绩”,建议张某去看看。
张某随即上网浏览了该公司网站,看见网站上有大量股票研究报告和行情分析,觉得该公司很“专业”。随后该公司以短信不断给张某推荐股票。张某跟踪数日,发现公司推荐“屡荐屡中”,便同意接受该公司的咨询服务,缴纳了8000元服务费。
之后,公司推荐给张某的股票却少有上涨,多数套牢。张某损失惨重,发现上当。张某多次跟公司交涉,电话逐渐无人接听,网站再也登录不上了,他后悔不已。
手法分析:不法分子往往打着“私募基金”名义,声称有“内幕消息”和“资金支持”,有所谓的历史业绩展示和“屡荐屡中”战绩,骗取老百姓信任。实质上,这些机构往往将同一股票向不同投资者做“涨”、“跌”反向推荐。如不法分子先给1600人发短信推荐同一股票,记下荐股记录;如第二天上涨,再给上涨的800人发短信或电话继续推荐;第三天给剩下的400人打电话。这就像“扔飞镖”的游戏,总会有一些人得到的荐股信息是“屡荐屡中”的,不法分子随即对这类人群展开强大的宣传攻势和心理战。还有不法分子利用少数股票交投不活跃的特点,在开盘或收盘的几分钟内瞬间拉抬股价,甚至达到涨停板,造成荐股准确的假象。因为该股交投不活跃,投资者根本买不到或成为不法分子的出货对象。网站上的“专业报告”,也往往是免费收集或者盗版文章,甚至杜撰小道消息。
专家提醒:投资者在参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活动中,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盲目轻信所谓的“私募基金”和“内幕消息”。对“屡荐屡中”的电话和短信,要保持高度清醒,严防受骗上当。
(五)以代客理财、收益分成等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
案例6:投资者王某接到某投资公司电话,业务员称该公司为专业证券投资机构,提供证券咨询服务,可以向投资者推荐股票,由投资者自行操作,利润三七分成,过往推荐业绩特好。
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王某同意与该咨询公司合作。第一只股票赚了1万,王某按照约定给公司汇去了3000元。可是随后推荐的几只股票却连续下跌,短短数日亏损达数万元。王某想找公司的业务员讨要说法,而电话却再也打不通了。
手法分析:不法分子以“承诺收益”、“利润分成”、“坐庄操盘”等形式吸引投资者合作炒股。不法分子往往随意向投资者推荐几只股票,找赚了钱的投资者进行利润分成,一旦推荐的股票发生大幅下跌就再不露面了或等下一个人上钩。这种由投资者自己操作的手法看似安全,实质类似“扔飞镖”的游戏,不法分子总能碰上小比例赚钱的投资者进行收益分成,对大比例亏损的投资者却一逃了之。一些投资者不明真相,很容易上当受骗。
专家提醒:“承诺收益”、“利润分成”、“坐庄操盘”均属于违法违规证券活动,不法分子往往以“钓鱼”方式进行诈骗,欺诈性很强,投资者接到这样的电话或信息,一定要特别留意,不要上当。
(六)通过假冒或仿冒合法证券经营服务机构之名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
案例7:投资者张某接到金某来电,称其是国内知名的Z证券公司员工,通过交易所得知他的股票账户亏损,Z证券公司可以为其推荐股票,帮助赚钱。
出于对Z证券公司声誉的信任,张某向金某提供的账户汇入了3个月的会员费6000元。此后,金某多次通过手机飞信和电话向张某推荐股票。
但是,张某据此操作非但没有从其推荐的股票获得预期的收益,反而出现了亏损。感觉不妙的张某致电Z证券公司后才知自己上当受骗。
手法分析:不法分子为实施诈骗,直接假冒知名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证券研究所名义,或采用与这些证券经营机构近似的名称,蒙骗不明真相的投资者。手法虽然简单,但投资者却屡屡中招。
专家提醒:投资者对于来电、来访声称提供专业证券服务的人员,一定要提高警惕,可以向监管部门咨询或到相关机构营业场所问询等途径,核实相关公司的工商执照及证券业务资质情况,核实相关人员的身份和资质,防止上当受骗。
(七)以“会员升级”、“补款退赔”、“维权收费”等名义进行多次行骗。
案例8:投资者孙某3个月前与“牛”公司签订了投资咨询合同,交费5000元后成为其会员。3个月来,孙某所购买的由该公司“高老师”推荐的股票均被深度套牢。孙某非常气愤,向公司进行投诉。电话那头的接线员称公司所推荐的股票都是涨停股票,对孙某亏损的情况一定会彻查清楚,给孙某一个说法。
两天后,孙某接到自称为“牛”公司“贾总监”的电话,称高某违反公司规定已经被开除,为了弥补孙某的损失,公司可以8000元的优惠价格将孙某升级为38868元的高级会员,由其亲自指导炒股,保证孙某能获取50%以上的收益。
为了挽回之前的损失,孙某又给该公司汇去了8000元,原本以为可以挽回亏损,可是“贾总监”却一直没有给他推荐任何股票。孙某要求跟“贾总监”见面,可从此电话就没人接听了。孙某这才明白过来,原来自己被一骗再骗,掉进不法机构和不法分子精心设计的陷阱了。
手法分析:不法分子推荐股票造成投资者亏损后,为骗取更多钱财,也防止投资者向其讨个说法,使用缓兵之计,往往声称投资者亏损是其加入的会员级别不够,蛊惑投资者参加更高级别的会员组,缴纳更多的“会员费”,造成投资者投资亏损越来越大。有的不法分子甚至假冒证监会、交易所名义,以弥补投资者亏损为名,要求投资者补交一定费用后给予升级服务或退会,实施新一轮的诈骗活动。
专家提醒:骗子经常伪装身份,不敢直接面对投资者。投资者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比较好的办法是就近找熟悉的证券公司营业场所或有资格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进行咨询。对不敢面对面交流的电话、短信、以及媒体上的“老师”、“专家”、名人要提高警惕。一旦发觉上当受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证券监管部门举报。
(八)以代客操盘的名义骗取投资者钱财。
案例9:投资者刘某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广州某投资公司,询问刘某的炒股情况,刘某说自己不会炒股,对方便劝刘某把钱交给他们公司代为操作,保证每月利润在50%以上,获利后三七分成,不获利不收钱。刘某有点心动,于是拿出5000元汇到指定账户。
没过几天,刘某就收到该公司传真过来的对账单,说刘某的5000元已经赚了2000元,并称如果刘某汇的钱多一些的话,赚的利润会更高。欣喜之下,刘某又汇了3万元。没过几天,刘某又收到一份对账单,显示刘某账上已有6万元。该机构定期给刘某传真对账单,获利最高的时候,刘某账上股票市值已有20多万元。
刘某心想股市有风险,已经赚够了,不如兑现,于是要求该机构将股票卖出后将现金退回给他。但该机构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干脆不接刘某的电话。随后刘某向公安机关报案,才发现这家机构根本不具备证券经营相关资质,其提供给刘某的对账单也是伪造的,不法分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
手法分析:非法机构或个人,往往声称自己是专业投资机构,拥有庞大专业队伍,具有丰富的操盘经验和优良的代客理财业绩;接着以全权委托、利润分成等方式,诱骗投资者,特别是炒股亏钱的投资者汇款合作;再发出虚假的业绩对账单,宣称已帮投资者赚了钱,蛊惑投资者多汇钱参与代客操作;等投资者汇钱很多、需要提款或知道上当时,这些不法分子却马上藏了起来,投资者叫苦不迭。
专家提醒:投资者接受证券服务应选择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证券经营许可证的合法机构,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防范非法证券活动风险意识,克服急于获利或暴富心理,自觉抵制不当利益的诱惑,不轻信无资格的所谓专业投资公司,防止掉进不法分子的“代客操盘”陷井。
(九)以约定盈利分成的方式从事代客操盘。
案例10:投资者吴某接到深圳某投资管理公司的电话,称公司是专门从事股票研究的机构,现在推出一种新的理财产品,无需缴纳会员费,只需将自己的证券账户号码及交易密码告诉业务员,由公司组织专家团队为其操作,公司保证客户资金安全,且保证客户至少不会“赔本”。随后该公司主动给吴某发来合同样本。
吴某想,反正我也没交服务费,银行密码又在自己手中,资金也很安全,“天上掉下了个馅饼”,于是他决定试一下。经过反复权衡,吴某随后与该公司签订了合同,将证券账户号码和交易密码告知对方。但随后吴某的股票账户并没有像公司先前宣称的那样迅速升值,而是在短短数日内大幅缩水,亏损严重。
手法分析:不法机构以“无需缴纳会员费”为投资者心理突破口,以账户、资金均在投资者自己手中打消投资者顾虑,抛出对客户承诺投资收益或无投资损失的诱饵,诱使客户交出账户操作权,同意其直接代替客户操作。实质上,骗子很可能对多个上当投资者的账户与自己的账户进行反向操作,使自己获利,投资者亏损。
专家提醒:投资者要精心保护好自己的身份信息、账户号码和交易密码,不要轻易泄露给不法分子,不要给非法证券活动以可乘之机。
关于非法证券活动受害人的救济途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如果非法证券活动构成犯罪,被害人应当通过公安、司法机关刑事追赃程序追偿;如果非法证券活动仅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没有构成犯罪,当事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