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研究
期市已成定价权争夺主战场
来源:鑫鼎盛期货龙岩营业部转自中财网 时间:2014-06-09 浏览:3919次
经济学家许一力曾指出,全世界都在疯狂地追求着对大宗商品定价权的控制,期货市场已经成为抢夺定价权的主战场。谁拥有发达的期货市场,谁就掌握了全球商品的定价权。
我国是大宗商品进口大国,却又是大宗商品定价弱国。大宗商品定价权的缺失,与我国贸易大国的地位明显不匹配,更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随着期货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国际大宗商品定价权的重要性正在从国家战略高度被重新认识。庆幸的是,在当前国内外新形势下,我国迎来了争夺国际大宗商品定价权的多重机遇。
首先,充分把握新“国九条”政策红利,建立一个与国际接轨的大宗商品交易和定价中心。
只有更多丰富的期货品种上市,结构合理、数量众多的投资者广泛参与期货市场,才能更有利于提升期货价格的真实性、权威性,增强市场的定价能力,才有利于实体经济的套期保值者便捷地进出市场进行风险管理。新“国九条”明确指出,要继续推出大宗资源性产品期货品种,发展商品期权、商品指数、碳排放权等交易工具,并平稳有序发展金融衍生产品。此外,随着新“国九条”扫清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主体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的障碍,更多资金进场将有助于期货市场定价功能的发挥。
在制度保障上,监管层还指出,要通过市场化的制度吸引全球投资者,开展现货及期货跨境交易的人民币结算,增强货币定价权,意在希望通过打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和制度环境,吸引更多有市场影响力的境外参与者,在定价权争夺战中以市场取胜。
其次,抓住自贸区改革机遇,将我国对外开放引入新阶段。
2014年1月,上海提出今年将在自贸区建成八大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涉及能源化工、农产品、矿产品、有色金融、黑色金属等多个品种。而就在2013年底,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落户上海自贸区。
据悉,为解决我国大宗商品期货市场开放度不够的问题,我国正以上海自贸区作为试点,正在加紧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大宗商品市场。随着境内外资金实行实时的对手交易,中国大宗商品市场形成的价格可能成为全球参与者的重要参考,甚至成为全球价格基准,如原油期货的上市可能极大地影响全球原油市场的定价格局。
最后,抓住国际经济和金融环境变化机遇,积极推动中资机构“出海”。
随着沃克尔法则、巴塞尔协议Ⅲ以及多德法兰克法案的出台,2013年以来,高盛、摩根大通、巴克莱等国际大投行正逐步退出国际商品市场尤其是金属市场。国际大投行的退出给中资机构的海外并购带来了准入和价格方面的机遇,也为我国在国际市场上参与角逐扫除了一些障碍。
与此同时,在国际业务多元化和企业客户套期保值需求的驱动下,中资机构加速进入国际大宗商品市场,部分交易所也开始积极推进境外品牌注册工作并加强全球范围的交易平台兼并整合。随着中资机构参与角逐国际大宗商品业务,在全球市场参与竞争和学习,并最终影响定价机制和推动规则制定,为我国争取国际大宗商品定价权奠定实践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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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大宗商品进口大国,却又是大宗商品定价弱国。大宗商品定价权的缺失,与我国贸易大国的地位明显不匹配,更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随着期货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国际大宗商品定价权的重要性正在从国家战略高度被重新认识。庆幸的是,在当前国内外新形势下,我国迎来了争夺国际大宗商品定价权的多重机遇。
首先,充分把握新“国九条”政策红利,建立一个与国际接轨的大宗商品交易和定价中心。
只有更多丰富的期货品种上市,结构合理、数量众多的投资者广泛参与期货市场,才能更有利于提升期货价格的真实性、权威性,增强市场的定价能力,才有利于实体经济的套期保值者便捷地进出市场进行风险管理。新“国九条”明确指出,要继续推出大宗资源性产品期货品种,发展商品期权、商品指数、碳排放权等交易工具,并平稳有序发展金融衍生产品。此外,随着新“国九条”扫清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主体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的障碍,更多资金进场将有助于期货市场定价功能的发挥。
在制度保障上,监管层还指出,要通过市场化的制度吸引全球投资者,开展现货及期货跨境交易的人民币结算,增强货币定价权,意在希望通过打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和制度环境,吸引更多有市场影响力的境外参与者,在定价权争夺战中以市场取胜。
其次,抓住自贸区改革机遇,将我国对外开放引入新阶段。
2014年1月,上海提出今年将在自贸区建成八大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涉及能源化工、农产品、矿产品、有色金融、黑色金属等多个品种。而就在2013年底,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落户上海自贸区。
据悉,为解决我国大宗商品期货市场开放度不够的问题,我国正以上海自贸区作为试点,正在加紧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大宗商品市场。随着境内外资金实行实时的对手交易,中国大宗商品市场形成的价格可能成为全球参与者的重要参考,甚至成为全球价格基准,如原油期货的上市可能极大地影响全球原油市场的定价格局。
最后,抓住国际经济和金融环境变化机遇,积极推动中资机构“出海”。
随着沃克尔法则、巴塞尔协议Ⅲ以及多德法兰克法案的出台,2013年以来,高盛、摩根大通、巴克莱等国际大投行正逐步退出国际商品市场尤其是金属市场。国际大投行的退出给中资机构的海外并购带来了准入和价格方面的机遇,也为我国在国际市场上参与角逐扫除了一些障碍。
与此同时,在国际业务多元化和企业客户套期保值需求的驱动下,中资机构加速进入国际大宗商品市场,部分交易所也开始积极推进境外品牌注册工作并加强全球范围的交易平台兼并整合。随着中资机构参与角逐国际大宗商品业务,在全球市场参与竞争和学习,并最终影响定价机制和推动规则制定,为我国争取国际大宗商品定价权奠定实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