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烧碱期货、期权和对二甲苯期货、期权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鑫鼎盛期货 时间:2023-09-14 浏览:929次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郑商所发〔2023〕86号、〔2023〕87号、〔2023〕89号、〔2023〕90号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已同意郑州商品交易所烧碱期货、期权和对二甲苯期货、期权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烧碱期货、对二甲苯期货自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起上市交易。上市当日集合竞价时间为上午8:55-9:00,交易时间为9:00-11:30和13:30-15:00。9月15日当晚起开展夜盘交易,夜盘交易时间为21:00-23:00。
烧碱期权、对二甲苯期权自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当日夜盘起上市交易,当日20:55―21:00为集合竞价时间。
二、上市交易合约
首批上市交易的烧碱期货合约为SH2405、SH2406、SH2407、SH2408和SH2409。首日上市交易合约为标的月份2405、2406的烧碱期权系列合约。
首批上市交易的对二甲苯期货合约为PX2405、PX2406、PX2407、PX2408和PX2409。首日上市交易合约为标的月份2405、2406的对二甲苯期权系列合约。
三、挂牌基准价
烧碱期货、对二甲苯期货挂牌基准价将在郑商所网站公布。
郑商所根据期权定价模型计算各期权合约基准价。其中波动率参数参考烧碱现货价格、对二甲苯现货价格历史波动率等因素综合确定,利率参数取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烧碱期权、对二甲苯期权挂牌基准价于9月15日结算后在郑商所网站“交易数据”栏目公布。
四、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
我司烧碱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6%,涨跌停板幅度为±7%。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烧碱期货合约上市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合约挂牌基准价的±14%。
我司对二甲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8%,涨跌停板幅度为±10%。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二甲苯期货合约上市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合约挂牌基准价的±20%。
五、最大下单数量
烧碱期货、对二甲苯期货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量为1手,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量为1000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量为200手。
烧碱期权、对二甲苯期权限价指令的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手,市价指令的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2手。
六、持仓限额
烧碱期货合约限仓标准见下表:
交易时间段 | 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最大单边持仓量(手) |
自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 | 3000 |
自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日历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 | 500 |
交割月份 | 50 (自然人客户最大单边持仓量为0手) |
对二甲苯期货合约限仓标准见下表:
交易时间段 | 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最大单边持仓量(手) |
自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二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 | 5000 |
自交割月前一个月第一个日历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 | 3000 |
自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日历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 | 2000 |
交割月份 | 1000 (自然人客户最大单边持仓量为0) |
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所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月份烧碱期权合约投机持仓限额为3000手,投机与套利持仓之和不得超过投机持仓限额的2倍。
烧碱期权做市商持仓限额为10000手。
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所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月份对二甲苯期权合约投机持仓限额为5000手,投机与套利持仓之和不得超过投机持仓限额的2倍。
对二甲苯期权做市商持仓限额为10000手。
七、询价限制
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可以向做市商询价,对同一期权合约的询价时间间隔不得小于60秒。
烧碱期权合约最优买卖报价价差小于等于下表差价时,不得询价。
申报买价(元/吨) | 价差(元/吨) |
申报买价<50 | 2 |
50≤申报买价<100 | 7 |
100≤申报买价<150 | 12 |
150≤申报买价<250 | 15 |
对二甲苯期权合约最优买卖报价价差小于等于下表差价时,不得询价。
申报买价(元/>吨) | 价差(元/吨) |
申报买价<100 | 10 |
0≤申报买价<200 | 14 |
200≤申报买价<400 | 24 |
400≤申报买价<800 | 40 |
800≤申报买价 | 64 |
特此通知。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