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公司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来源:鑫鼎盛期货 时间:2015-07-14 浏览:3352次
尊敬的投资者:
鉴于整体期货市场行情趋稳,经公司研究决定,部分恢复公司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具体如下:
1、 自2015年7月14日结算时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来的14%调整到12%;中证500期货合约买方的交易保证金由14%调整到12%,卖方的交易保证金为由34%调整到32%。
2、自2015年7月14日结算时起,所有特殊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到原来水平。
特此通知。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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