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公司简介--重要通知公告

关于对客户刘美华账户采取限制处理的公告

来源:鑫鼎盛期货    时间:2023-05-29    浏览:1215次


尊敬的刘美华先生:

    您好!你于2016年5月30日在我司开立030508期货帐户,近日发现您在我司预留的手机号码135******32使用人非您本人,我司一直无法电话与您取得联系。

    根据《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期货经纪合同》第四条规定:“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身份证明文件过期或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新的相关材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开新仓和出金指令,并有权进一步关闭乙方的交易权限。乙方在开户资料中提供的其他信息发生变更时,也应及时向甲方更新,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请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与我司客服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591-38113228)并配合变更手机号码信息。否则,我司将限制您出金,并权有一步关闭您的交易权限,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9日

<< 返回

监控中心 | 人才招聘 | 法律申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13-2014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曙光支路128号福州农商银行总部大楼地上15层01、02半单元  电话:0591-38113228  传 真:0591-38113200
报单电话:0591-38113219     0591-38113225

工信部网站

闽ICP备15023672号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