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上期所、能源中心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来源:鑫鼎盛期货 时间:2023-04-06 浏览:1099次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期发〔2023〕94号、上能发〔2023〕20号的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3年4月6日(星期四)结算时起:
上海期货交易所:
铜、铝、锌、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不锈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纸浆期货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镍、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上海国际能源中心:
国际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特此通知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