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公司简介--重要通知公告

转发中金所——关于期货、期权品种信息披露标准的通知

来源:中金所发 〔2022〕37号    时间:2022-07-19    浏览:1497次


各会员单位: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信息管理办法》规定的各品种活跃期货合约、活跃期权月份标准如下:

一、沪深300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中证10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2年期国债期货、5年期国债期货、10年期国债期货的活跃期货合约标准为单边持仓量达到1万手以上(含)的合约和当月合约;

二、沪深300股指期权的活跃期权月份标准为累计单边持仓量达到3万手以上(含)的合约月份和当月合约月份;中证1000股指期权的活跃期权月份标准为累计单边持仓量达到2万手以上(含)的合约月份和当月合约月份。

本通知自2022年7月22日起实施,《关于期货、期权品种信息披露标准的通知》(2019年12月18日发布)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22年7月18日

<< 返回

监控中心 | 人才招聘 | 法律申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13-2014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曙光支路128号福州农商银行总部大楼地上15层01、02半单元  电话:0591-38113228  传 真:0591-38113200
报单电话:0591-38113219     0591-38113225

工信部网站

闽ICP备15023672号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