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大连、郑州部分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来源:鑫期风字〔2020〕15号 时间:2020-07-23 浏览:3466次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及郑州商品交易所的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
自2020年7月23日收盘结算时起,我司棕榈油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8%和14%;
自2020年7月24日收盘结算时起,新动力煤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4%和11%,PTA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5%和12%;
自2020年7月29日收盘结算时起,甲醇2009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