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液化石油气期货与期权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鑫期风字〔2020〕7号 时间:2020-03-27 浏览:2504次
尊敬的投资者:
液化石油气期货与期权合约已由中国证监会批准同意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现将液化石油气期货与期权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时间
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自2020年3月30日(星期一)起上市交易。
液化石油气期权合约自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正式挂牌交易后下一交易日上市,交易时间与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交易时间一致。
二、上市交易合约
首批上市交易的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为PG2011、PG2012、PG2101、PG 2102、PG2103。新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于上市前一个交易日另行通知。
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以PG2011、PG2012、PG2101、PG2102和PG2103期货合约为标的的液化石油气期权合约。
三、交易保证金水平及涨跌停板幅度
上市首日,我司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为合约价值的15%,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14%。如合约有成交,则下一交易日起,我司交易保证金水平为合约价值的15%,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7%;如合约无成交,则下一交易日继续按照上市首日的交易保证金水平和涨跌停板幅度执行。
特此公告。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