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货交易所调整休市时间相关业务事项的通知
来源:鑫期风字〔2020〕2号 时间:2020-02-03 浏览:2558次
尊敬的客户:
因期货交易所春节休市时间调整,1月份的最后交易日由1月31日调整为1月23日,现将相关业务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期货交易所安排,我司于2月1日重新对1月23日进行结算,调整了部分临近交割月合约的保证金率,重新发布新的交易结算单,届时您可通过登录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网站(http://www.cfmmc.com)以及交易软件客户端等方式查看最新的交易结算单。
2、因调整了相关合约保证金率,新的交易结算单的保证金、可用资金、风险度、追加保证金等信息可能会发生变化,请务必以我司2月1日发送的最新结算数据为准。
3、请第一时间关注您账户的风险度,因春节长假期间,有关市场形势复杂多变,境外商品期货价格波动频繁,请您合理安排资金,合规参与交易。
4、因进入交割月合约持仓调整顺延一个交易日,请持有相关合约的客户在2月3日14:00前根据交易所规则调整持仓,我司将于14:00起对未调整持仓的客户仓位进行平仓处理,各家交易所规则如下:
大商所、郑商所:
自然人持仓:自然人不能进入交割月。
法人持仓:大商所法人焦炭持仓调整为10手的整数倍;焦煤、铁矿石、黄大豆二号持仓调整为100手的整数倍。
郑商所法人新动力煤持仓调整为200手的整数倍;棉纱持仓调整为4手的整数倍。
上期所自然人和法人持仓:
铜、铝、锌、铅持仓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持仓调整为30手的整数倍;黄金持仓调整为3手的整数倍;镍持仓调整为6手的整数倍;白银、锡、纸浆持仓调整为2手的整数倍;不锈钢持仓调整为12手的整数倍。
如有疑问,可致电我司客服电话:0591-38113228、059138113225。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