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清明节后调整客户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及连续交易时间等事项的通知
来源:鑫期风字〔2019〕3号 时间:2019-04-04 浏览:2866次
尊敬的投资者:
接各交易所的通知,清明节休市时间为2019年4月5日至4月7日。为防范清明节期间外盘波动和其他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市场风险,经公司研究决定从2019年4月8日结算时起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4月8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如下:
锌、铅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5%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5%。
螺纹钢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6%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6%。
石油沥青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6%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由8%调整为7%。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保持不变。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保持不变。
四、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4月8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5%调整为14%,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由8%调整为7%。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五、连续交易时间提示:
4月4日(星期四)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4月8日(星期一)所有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理性投资,确保资金合理利用,以防范节假日期间因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引起的风险。
特此通知。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