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来源:鑫期风字〔2019〕2号 时间:2019-03-18 浏览:2729次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
自2019年3月18日(星期一)收盘结算时起,我司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4%和10%;鸡蛋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5%和12%;将焦炭和焦煤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6%和15%;维持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变。
自2019年3月19日(星期二)收盘结算时起,我司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 5%;棉花、菜籽油、玻璃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4%,维持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变。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