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原油期货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来源:鑫期风字〔2018〕15号 时间:2018-08-01 浏览:2964次
尊敬的投资者:
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8年8月2日收盘结算时起:
我司原油SC1810、SC190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2%调整至10.5%; SC1811、SC19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2%调整至11%。
当上述合约收盘后的持仓量首次超过3万手(双边)时,自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2%。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
<< 返回
监控中心 |
人才招聘 |
法律申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13-2014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曙光支路128号福州农商银行总部大楼地上15层01、02半单元 电话:0591-38113228 传 真:0591-38113200
报单电话:0591-38113219 0591-38113225
工信部网站
闽ICP备15023672号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