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元旦期间调整客户交易保证金、涨跌停板幅度及夜盘交易时间等事项的通知
来源:鑫期风字〔2017〕23号 时间:2017-12-28 浏览:2851次
尊敬的投资者:
2018年元旦临近,根据交易所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对2018年元旦前后相关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做如下的调整:
上海期货交易所:
一、元旦前,各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仍按现行规则执行。
二、2018年1月2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如下:
铜、铝、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5%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5%;
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3%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4%;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4%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仍为5%。
大连商品交易所:
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保持不变。
郑州商品交易所:
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保持不变。
如上述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的标准不同时,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其他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不作调整。
三家交易所12月29日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018年01月02日所有商品期货、期权品种的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理性投资,确保资金合理利用,以防范节假日期间因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引起的风险。
特此通知。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