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旦假期调整各大交易所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来源:鑫期风字〔2016〕23号 时间:2016-12-26 浏览:2864次
尊敬的投资者:
接各交易所的通知,元旦休市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日,为防范元旦期间外盘波动和其他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市场风险,经公司研究决定从2016年12月29日结算时起对下列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大连交易所:
铁矿石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20%,涨跌停幅度调整为11%,聚丙烯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5%,涨跌停幅度调整为7%,其他期货合约品种未做调整。
2017年1月3日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铁矿石期货合约保证金恢复至17%,涨跌停幅度恢复至8%。聚丙烯期货合约保证金恢复至13%,涨跌停幅度恢复至5%
郑州交易所:
甲醇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4%,涨跌停幅度调整为7%,其他期货合约品种未做调整。
2017年1月3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甲醇期货合约保证金恢复至12%,涨跌停幅度恢复5%。
如上述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的标准不同时,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其他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不作调整。
由于近期部分上市品种价格波动较大,成交活跃,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特此通知。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