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来源:鑫期风字【2016】19号 时间:2016-11-14 浏览:2564次
尊敬的投资者:
由于近日国内外经济和金融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部分上市品种波动较大,成交活跃,市场风险进一步加大,公司经研究决定,调整部分交易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具体如下:
自2016年11月14日结算时起
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玻璃、菜粕、白糖、PTA、菜油、菜籽、强麦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调整到12%、动力煤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调整到14%;其余合约不作调整。
大连商品交易所:大豆1、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豆粕、豆油、棕榈油、鸡蛋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调整到13%;铁矿石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调整到15%;其余期货合约不作调整。
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铝、铜、铅、螺纹钢、石油沥青、热轧卷板、镍、锡、锌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调整到15%;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调整到13%,其余期货合约不作调整。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所有品种不作调整。
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日盘和夜盘的市场行情,交易所通知和公司通知,关注自己的持仓和资金情况,及时追加资金或调整仓位,控制风险,理性投资。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