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劳动节期间调整公司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等事项的通知
来源:鑫期风字〔2016〕9号 时间:2016-04-29 浏览:2960次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各期货交易所相关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对劳动节前后部分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做如下调整:
1、 自2016年4月28日结算时起,
郑州商品交易所 硅铁、锰硅和动力煤的交易保证金调整到12%;玻璃、白糖、PTA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1%;棉花和甲醇的保证金不做调整,其余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0%。 所有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5%。
上海期货交易所 螺纹和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3%。其余期货合约不调整。
2、 自2016年4月29日结算时起,
大连商品交易所 焦炭、焦煤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其余合约不调整。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3、 自2016年5月3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的所有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焦煤、焦炭、螺纹和热轧卷板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板幅度不再恢复。
4、 连续交易时间提示:4月29日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5月3日所有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5月3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特此通知。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