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集运指数(欧线)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来源:鑫期运字〔2024〕34号 时间:2024-06-21 浏览:665次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能发〔2024〕49号的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4年6月24日(周一)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502、EC2504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6%。
如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特此通知。
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对照表
关于调整集运指数(欧线)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 ||||||||
交易所 | 品种 | 现行标准(%) | 调整后标准(%) | 结算生效日期 | ||||
调整前 (交易所) | 调整前 (公司) | 调整前涨跌幅 | 调整后 (交易所) | 调整后 (公司) | 调整后涨跌幅 | 2024.6.24结算时起 | ||
能源中心 |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502、EC2504 | 17 | 22 | ±15 | 18 | 23 | ±16 |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1日